小伙说租车跑外卖事后才知两月起租 常见 “埋雷”有哪些?
近日,有小伙反映,自己想租车跑外卖补贴收入,租车时商家未明确告知“至少租满两个月”,直到干了几天想退车时,才被告知“未满租期不退押金”,最终不仅没赚到钱,还损失了一笔押金。这类“事后才知起租期限”的纠纷,暴露出外卖租车行业的一些隐性套路,也给兼职者提了醒。
租车跑外卖的常见“埋雷”环节
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不一致
很多外卖租车商家为吸引客户,口头宣称“随租随退”“灵活方便”,但合同中却暗藏“最低租期2-3个月”“提前退租押金不退”等条款。由于外卖骑手多为急需兼职的人群,往往急于用车,忽略了仔细阅读合同,直到退车时才发现“入坑”。
“低价”背后的捆绑消费
部分商家以“每月200元低价租车”为诱饵,实际签约时却要求捆绑购买电池、头盔、雨衣等装备,或强制购买高价保险,最终总费用远高于预期。若骑手中途退租,这些捆绑费用也不予退还。
车辆质量与维修责任模糊
租赁的电动车可能存在电池续航差、刹车失灵等问题,但合同中未明确维修责任,骑手退车时,商家可能以“车辆损坏”为由额外扣钱,进一步加重损失。
遇到此类纠纷,该如何维权?
固定证据,协商优先
保留租车合同、付款凭证、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若商家存在“隐瞒起租期限”的口头承诺,可作为协商依据。
主动联系商家,说明自身情况(如确实无法继续租车的理由),尝试协商部分退还押金(如按实际租期折算费用),避免全额损失。
向平台或监管部门投诉
若租车商家是外卖平台合作的第三方热点话题,可向外卖平台客服反映,要求平台介入调解(平台通常对合作商家有规范要求)。
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商家“隐瞒重要条款”“虚假宣传”,由监管部门督促商家依法处理。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若涉及金额较大(如押金超过2000元),且商家明确拒绝协商,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合同中“未明确告知的起租条款无效”,要求退还合理费用(需注意合同是否有双方签字确认,若为格式条款且未加粗提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小伙说租车跑外卖事后才知两月起租 常见 “埋雷”有哪些? 小伙说租车跑外卖事后才知两月起租 常见 “埋雷”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