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业主要求建充电桩被物业拒绝,法院判了!业主胜诉获支持
一位业主希望在小区长期租赁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但物业拒绝出具同意安装证明。为此,该业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11月4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最终判决物业公司需配合出具证明并提供必要协助。
王女士于2021年入住朝阳区某小区,并长期租赁一处车位。去年底,她家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准备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然而,新接管的物业公司以小区电容问题为由拒绝出具同意安装证明。王女士联系国家电网进行现场勘测后发现,小区楼下有一个集中安装充电桩电表的地方,且国家电网工作人员确认小区电容没有问题。
随后,物业公司又提出,王女士的车位不是固定车位,因此不能安装充电桩热点话题。这导致王女士不得不前往几公里外的公共充电桩充电。此外,小区内的公共慢充桩不仅经常被燃油车占用,而且价格远高于市价,一度电收费1.31元,比外面的快充桩还贵。
庭审中,物业公司代理人表示,业主没有产权车位,车位位于公共区域热点话题,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此需要全体业主同意才能授权安装充电桩。对此,朝阳法院审判员认为,王女士的车位符合固定性和长期使用两个条件,且从2021年起一直使用该车位,因此符合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同时,根据国家政策,物业服务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积极予以配合。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业主出具同意其在车位上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证明,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北京一业主要求建充电桩被物业拒绝,法院判了!业主胜诉获支持 北京一业主要求建充电桩被物业拒绝,法院判了!业主胜诉获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