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离岛免税“升级”政策今起实施 商品种类增加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政策,从11月1日起调整升级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此次政策调整增加了离岛免税商品种类至47大类,并对岛内居民购物提出了新要求。
新增了宠物用品和可随身携带的乐器两类商品。同时,“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类调整为“小家电”类,增加了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等;“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类调整为“电子消费产品”类,增加了数码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微型无人机;在“平板电脑”类中增加了鼠标、键盘等数码配件。
具有离岛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采购国内商品如丝巾、服装服饰、鞋帽、咖啡、陶瓷制品、茶等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时,视同出口,享受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待遇。已销售的国内商品,经营主体可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允许“离岛且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离岛且离境旅客”指年满18周岁,已购买从海南离境机票或船票,持有效证件并实际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这些旅客购买离岛免税商品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免税商品品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等按相关规定执行。旅客凭购物凭证仅能在机场、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在本自然年度内可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提货方式下的离岛免税商品。政策实施当年,离岛记录应发生在公告执行之日起(含当日)。岛内居民指年满18周岁,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或者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
新政策旨在扩大离岛免税政策享惠面,增加商品供给,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海南离岛免税“升级”政策今起实施 商品种类增加 海南离岛免税“升级”政策今起实施 商品种类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