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减免购置税技术要求调整 新标准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明确了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技术要求调整情况。从2026年1月1日起,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公告的要求。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减免税目录》发布后,购买列入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其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针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7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7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热点话题。非汽柴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此外,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14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14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自2026年1月1日起,列入《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公告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减免税目录》且符合新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自动转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不符合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不符合新公告要求但拟列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的车型,应在2025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申报。被撤销的车型可以重新申请列入《减免税目录》热点话题。税务机关依据《减免税目录》、减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减税手续。新能源车减免购置税技术要求调整 新标准公布 新能源车减免购置税技术要求调整 新标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