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学生掉粪池遇难后续,知情人曝赔偿金额,母亲哭晕,父亲回应(情侣转账分手后被判
文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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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个20岁的小伙掉进化粪池遇难的消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尤其随着事件的细节被纰漏出来,更是让广大网友觉得痛心不已。
据了解,事发前,该男生刚上完体育课。
结束的时候,他便帮助老师将上课用到的体育器材,归还到教务处。
可谁也想不到,就是这段归还之路,竟然葬送了他的生命。
去器材室的时候,会有一片绿化地带,走这条路会更近一点。
平常大家都会走这条路,去归还器材。
事发当天,该男生也是走的。
可就是在行走的过程中,该男生不幸的踩到了一块的木板上,掉到了化粪池中。
如果只是原色的木板还好,一般人会躲避这个地方。
但坏就坏在,不知道是哪一方为了省事,在木板上又铺了一层草皮。
入目全部是绿色的,谁知道会是一块薄到不行的小木板。
在男生坠落到化粪池之后,同行的同学赶紧呼叫老师。
他们拿一根6米长的木棍想要营救对方,但最终以失败告终。
根据新闻报道显示,从男生坠入化粪池到被打捞上来,一共花费了3个小时左右。
这件事被报道出来后,立马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这场事故不用看,是谁的责任一目了然。
根据男生的父亲透露,自己孩子是下午3点51分出事的,结果学校等到7点半才给他们打电话。
当老两口从家里着急的赶过去的时候,最终只是在殡仪馆看到了儿子的尸体,孩子的妈妈当场就哭晕了过去。
这种事情,放在谁身上都不好受。
明明是一场可以避免的事故,但是就这么发生了。
孩子父母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在事发当天,他们还在种地。
好为儿子下一学期1万多的学费努力着。
结果现在出了这么一个悲剧,让自己辛辛苦苦培养20年的孩子,就这么以如此荒唐的方式离世。
事发后,孩子的父亲表示,自己的儿子已经走了,现在说什么也没有意义,只希望能得到合理赔偿。
而网友们听完这段话之后,更加心疼老两口。
网友表示,老两口太老实了,这种情况应该要顶格赔偿。
完全是因为学校监管不到位,才造成的悲剧。
一定要让学校好好赔偿一下。
一个农民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
眼看着孩子就要毕业,可以自己上班赚钱了。
结果生命就这么戛然而止。
这让父母如何过完余生。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在化粪池上做一个水泥盖子,也不会让这起事故发生。
在这之中,有网友曝出来,关于赔偿金额的事情。
该网友表示,说是赔偿30万。
如果真的是这个赔偿的话,网友们觉得不太合理。
不少网友认为,这个钱就应该赔偿个300万上下。
太少的话,让父母如何在余生养老呢。
这起悲剧已经发生,重要的是,如果还有类似遮盖化粪池的场所是不是应当引以为戒,赶紧查漏补缺呢。
千万不要等到出事之后,才想着事后弥补。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呢。
信源来自:九派新闻 2025-5-20 5月20日,重庆,掉入化粪池遇难大学生父亲发声!化粪池没有井盖。
2023年5月,李某通过相亲网站认识吴某,很快二人发展成恋爱关系,短暂共同生活后李某因故外出,三个月后分手。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李某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共向吴某转账36次累计8万多元,其中一笔2万元转账备注“借款”,吴某亦有一笔5000元转账给李某。
分手后,李某以上述转款为借款为由,将吴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和付利息,吴某则辩称上述款项,基本用于双方日常消费支出,亦有部分是李某对吴某的自愿赠与,并提供了聊天记录和消费账单为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吴某恋爱期间较短仅为三个月,双方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更短,李某转账8万多元给吴某,超出当地一般人的日常消费水平,且吴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转款,全部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结合对两人感情程度、经济能力,及李某转账时部分备注为“借款”,等多重事实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可确认双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鉴于李某的转账次数较多,且部分数额较小,双方确有共同生活或维系感情需要,故法院酌定部分小额转账,属于赠与或用于日常生活支出,超出合理范围部分属于借款,判决吴某返还李某,借款本金5万余元及LPR资金占用费,吴某不服,提出上诉,阳江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借款则是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债权债务关系。区分二者,需结合转账金额、双方关系、资金用途及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综合判断。一般而言,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金额(如“520”“1314”)且无明确借贷合意的小额转账,通常视为表达爱意的赠与,无需返还;而金额较大、备注借款或有聊天记录等证据佐证确实存在借贷合意的,分手后出借方有权要求返还。在此提醒,恋爱期间发生财物来往的,如果是借贷关系,建议明确标注款项性质,保留相关凭证,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