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穿吊带裙遭街拍被配文传播 侵权行为被判赔偿
女子穿吊带裙遭街拍被配文传播 侵权行为被判赔偿。陈女士身着吊带裙在步行街悠闲散步,不料被一名摄影师拍下。这张照片不仅被传到了一个街拍爱好者微信群中,还被用于摄影展、画册。事后陈女士将摄影师、转发者、传媒公司告上法院。南京鼓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构成侵犯肖像权热点话题、名誉权,判被告删除照片、道歉、赔偿损失。
2021年6月,陈女士在步行街散步时,摄影师李某未经她同意将其拍摄,并将照片传到了一个街拍爱好者微信群。2023年10月,朋友在网上发现这张照片,标题写着“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陈女士看到照片后非常惊讶,因为这是她两年前在步行街闲逛时的场景。
原来,照片被李某发到微信群后,又被张某和某传媒公司看中,他们配上吸引眼球的文字说明,送去多个城市参加摄影展,甚至印在画册上通过网店公开售卖。这些行为导致亲友纷纷来电询问,不明真相的网友也找到她的自媒体账号留言质疑或调侃。陈女士尝试联系发布照片的公众号要求删除,但未得到回应。最终,她将摄影师李某、转发者张某、传媒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案涉照片清晰展现了陈女士的面部相貌、身材特征,具有极高的辨识度热点话题,符合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定义。李某未经陈女士同意擅自拍摄并传播其肖像;张某与传媒公司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不仅对照片添加配文后传播,还将其用于展览、制作画册售卖,直接产生商业收益,均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三被告的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此外,三被告给照片配上“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的标题,结合陈女士当时穿着吊带裙的场景,易引导公众对她产生贬低性评价,法院认定三被告同时侵犯了陈女士的名誉权。法院判决三被告立即删除所有网络平台上剩余的侵权照片及相关链接,停止继续侵害;赔偿陈女士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向陈女士书面道歉。
承办法官周磊表示,很多人认为“街拍是记录城市风貌,不算侵权”,但从法律实践来看,看似“习以为常”的街拍行为可能触碰多条权利“红线”。除肖像权、名誉权外,若街拍内容涉及他人私人生活场景,还可能侵犯隐私权。互联网的“传播放大效应”会让侵权后果加倍:经转发或二次创作后,可能引发对被拍摄者容貌、身材、穿着的恶意评论,甚至导致个人身份信息被曝光,进而引发网络暴力,严重影响被拍摄者的工作与生活。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进行街拍活动时,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在“随手拍”之前,先想清楚“能不能拍”“能不能发”,才是对他人、对自己负责。女子穿吊带裙遭街拍被配文传播 侵权行为被判赔偿 女子穿吊带裙遭街拍被配文传播 侵权行为被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