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2025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新标准公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从2025年7月起,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811元,下限为7162元。
在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可以选择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确定自己的缴费基数。选择上限的个人每月需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162.2元,失业保险费358.11元;选择下限的个人每月需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32.4元,失业保险费71.62元。上述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用为584.92元。
对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补差金额,将在2025年10月自动处理,无需单位额外申报。如果单位能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则不会被计征滞纳金。北京发布2025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新标准公布 北京发布2025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新标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