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健次被起诉案原告自愿撤诉 案件涉及吴秀波公司
近日,霍尔果斯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檀健次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裁判文书公布。根据文书信息,原告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案件第三人为吴秀波名下的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檀健次曾是该公司旗下艺人。此前,法院判决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公司需支付霍尔果斯华利文化传媒公司《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和《大军师司马懿之虎啸龙吟》的发行收入2.16亿元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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